环球关注:中汽协:轻型车国六实施公告发布将助力汽车市场稳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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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5月9日消息,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其中确定了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政策措施是生态环境部本着助企纾困的原则,结合当前市场形势,经过充分论证,继2022年底优化轻型车车型拓展原则之后,再次给行业带来实质性纾困解忧的具体体现。
2016年12月,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明确要求国六标准的实施分为A、B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6a限值要求。第二阶段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6b限值要求。
自国六标准发布起,多数企业直接按照国六b标准要求进行产品研发和生产,业内相当于提前实施了国六b标准,国六b车辆占领了市场主要份额。据了解,标准实施至今,轻型车国六b车型占比超过95%,国六b车辆市场占比超过90%。
2022年年初开始,行业部分企业提出,希望在2023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国六b标准中,允许企业在不改变车辆型号的前提下,将现有RDE试验结果进行转换,不再重新进行排放试验。
2022年四季度开始,中汽协陆续接到行业部分企业反映,受疫情、市场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不符合RDE试验要求的国六b车辆库存积压严重。截至2023年1月底,不满足RDE要求的库存车辆超过189万,含已采购部件的库存超过200万。
秉着为行业反映实际困难,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中汽协提交《关于轻型车RDE实施问题相关建议》至相关主管部门,希望结合实际情况,给予RDE“仅监测”的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半年销售过渡期。生态环境部等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密切关注行业动态,经过多方调研和了解,秉着为行业纾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发布了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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