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讯:“应退尽退”生态加速形成 常态化退市格局日趋明朗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刘礼文)进入2023年,资本市场常态化退市格局更趋明显。据记者统计,今年以来,沪市已有*ST凯乐、*ST西源、*ST荣华3家公司因交易类退市;*ST辅仁、*ST中昌已在业绩预告中明确退市预期;*ST 紫晶、*ST泽达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成为科创板首批退市公司。

制度更完善、监管更严格、渠道更畅通,有力推动改革有的放矢。2020年启动退市改革以来,沪市共有41家公司退市。其中,2021年退市14家;2022年退市24家,同比增长约70%。2022年强制退市18家,较2021年增长125%,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的退市率达45%,退市比例大幅提高。

在业内人士看来,近两年来,退市改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打破了“退市难”的僵局;着力标本兼治,多元化退市也开始发挥风险化解作用。随着全面注册制实施,还应继续巩固退市改革成果,强化退市执行力度、优化多元退出生态,健全常态化退市的改革工作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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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效果,优胜劣汰机制加速成形

近年来,沪市退市制度规则持续完善,退市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改革成效渐显。记者了解到,在2023年的退市监管工作中,上交所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及退市监管实施方案,“关口前移”依规加强营业收入扣除会计监管,通过问询、约谈等监管措施,打击新增贸易收入等突击构造营业收入行为,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切实落实退市监管。

今年4月以来,*ST中昌、ST目药、碳元科技先后更正业绩预告,*ST中昌向市场明确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ST目药、碳元科技提示将在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市场选择已成为沪市公司退市的重要渠道。2019年以来,沪市已有十余家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退市。就最新情况来看,2023年已退市的3家公司均为交易类退市,市场对其“沉疴痼疾”给予了充分评价。

据业内人士分析,*ST凯乐因涉嫌财务造假已被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退市;*ST西源业绩预告显示全年营业收入仅8-10万元且大额亏损,净资产为负,触及多项财务类退市指标;*ST荣华预计将因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被终止上市。在市场明确退市预期后,3家公司股价持续下跌,触及交易类退市。

全面注册制下,多元退出渠道的拓展正持续深化,部分沪市公司采用主动退市、破产重整、出清式资产置换等出清风险。2021年以来,有29家公司触及强制退市情形,2家公司主动退市,7家公司通过出清式资产置换退市,3家公司通过吸收合并退市。另外,近两年合计有12家公司实施破产重整,出清了相关风险。

建制度,“护航”常态化退市新格局

市场化退市格局并非一蹴而就。2023年已退市的三只股票在股价跌破1元后均出现过涨停,市场仍有不理性、不稳定的情绪。监管需要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严防过度炒作。记者观察到,上交所以强化信息披露和交易监管两大“抓手”,严管市场不当炒作现象。

信披监管方面,从严要求公司依规信息披露,遏制利用不当信披影响股价的苗头。强化风险提示,督促公司在首次跌破1元时提示交易类退市风险,在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后每日提示风险,并要求公司对不实舆情作出澄清。目前已有蓝光发展、*ST中昌、*ST辅仁3家公司先后出现股价跌破1元的情形并已披露风险提示公告。交易监管方面,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在股价突现“地天板”等异常行情时,果断采取交易监管措施,向市场表明监管态度。

“一个稳定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必然要求畅通入口和出口两道关,形成有进有出、良性循环的市场生态。建立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长期工作。”上述行业人士表示,可以看到,在新一轮退市改革中,一线监管结合市场实际,不断完善退市制度、强化退市监管,把深化退市改革放在突出位置。

退市标准的不断完善,有力清退了“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在充分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阶段、上市公司特点、投资者结构、市场承受能力等多个方面因素之后,退市新规形成了“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四类强制退市指标。

其中,财务类退市指标充分吸收科创板“试验田”经验,引入“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组合类财务指标,并以发布指南形式明确营收扣除指标,精准刻画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壳公司,成功出清了一批长期依赖贸易业务或出售资产保壳的公司。

退市程序的大幅简化,加快了退市出清的速度。退市新规从实体退市指标的适用出发,将原本漫长的退市过程“删繁就简”。其中,通过取消暂停上市环节,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一旦符合退市条件,便可直接进入终止上市程序,退市周期缩短至两年。

监管协作的持续加强,有力保障了平稳退市。记者注意到,在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上交所与地方证监局、金融局保持密切沟通,通过发函、走访等多种方式,及时通报信息,统一处置思路,形成监管联动,共同推进退市处置。2022年末以来,*ST紫晶、*ST泽达、*ST凯乐、ST宏图4家公司先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明确(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其中,上交所及时跟进后续信息披露监管和退市执行工作,目前*ST凯乐已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于2月15日摘牌;4月21日,在*ST紫晶、*ST泽达被证监会认定为已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当日,上交所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向两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并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投资者保护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有效推动了常态化退市成共识。如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发挥震慑违法违规功能,改变了传统证券诉讼成本高、流程长的局面。其中,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首开先河”,对投资者保护起到极强的示范效应。再如刑法修正案针对控股股东等“关键少数”背信损害构建了丰富的罪名体系,用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掏空”上市公司行为。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畅通资本市场退市出口已成为有效市场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让“进退有序”的声音在市场上逐渐拥有了更多“听众”。“唯数量论”已经成为过去式,追求高质量发展,必须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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