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聚看点】上海浦东法院:近三年来受理涉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案件均超8000件 涉数字经济案件数量占比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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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刘礼文)4月20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与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暨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发布会”在张江举行。会议现场,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发布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十起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涉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案件大量涌现,案件总量逐年递增。浦东法院于2017年受理涉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案件4000余件,2020年至2022年受理涉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案件均达8000件以上。涉数字经济案件数量占知识产权案件总量比例保持在80%以上。

同时,涉新领域、新业态占比较大,尤其是涉及数据抓取与使用行为正当性判断、新业态商业模式的保护、平台责任认定三类案件较为突出。案件还呈现纠纷形态网络化、系争内容数据化特征,高额诉讼请求增多,损害赔偿额逐年提升。

在2022年浦东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占比最高,为90.89%;商标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占比分别4.21%及4.39%;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占比最少,仅为0.51%。其中,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总量最多,具有批量化特点,案由多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权利客体主要集中于文字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

浦东新区新产业和新业态不断涌现,较为突出的有三类案件:一是涉及数据抓取、使用行为正当性判断。各领域新业态平台逐渐累积了庞大的数据,数据财产、数据运营、数据安全引发高度关注。该类案件的案由多为不正当竞争纠纷,在不正当竞争纠纷中占比约为2%。

二是涉及新业态商业模式的保护。网络购物、网络支付平台、网络游戏周边产业等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已有商业模式也在不断演变,如搜索引擎关键词业务呈现新行为样态。案件的案由亦多为不正当竞争纠纷,在不正当竞争纠纷中占比约为3.6%。

三是涉及平台责任认定。在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均涉及平台作为当事人的责任认定。著作权纠纷中,平台多作为被告,主要涉及有声读物、电子书传播、赛事直播中平台责任的认定。商标侵权纠纷中,平台多作为第二被告被诉,涉及平台对商业标识侵权的审查注意义务。不正当竞争纠纷中,平台多在规制网络黑灰产案件中作为原告主张权益,如主张被诉组织商业刷量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白皮书建议,通过增强立法供给、强化司法保障、健全多方协同、推进平台自治等举措,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引领区营商环境建设。

当天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涵盖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各类侵权形式,其中不乏全国首例涉技术类资格考试网络题库侵犯著作权罪案件、全国首例涉App唤醒策略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生效判决等“首例”案件,充分体现了法院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通过依法公正裁判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明晰规则,引导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的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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