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快播:星展证券设立另类子公司获证监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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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汪友若)3月24日,证监会对星展证券(中国)(下称“星展证券”)申请设立另类子公司提出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在30日内对反馈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回复。

具体来看,证监会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证监会称,根据公司材料,星展证券目前没有已完成的由公司担任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项目。星展证券称目前已储备拟由公司担任保荐机构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7个,创业板项目1个。证监会要求详细说明储备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具体沟通情况等,并就公司设立另类子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

第二,证监会要求星展证券就如何确保符合《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与另类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之间应当建立有效的信息隔离机制,加强对敏感信息的隔离、监控和管理,防止敏感信息在各业务之间的不当流动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风险”的要求进行说明。

第三,根据另类子公司章程,另类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对金融产品的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但星展证券运营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十七次会议同意业务开展初期另类投资子公司的业务范围限于参与科创板、创业板项目跟投,请公司完善另类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第四,证监会要求星展证券假设在一次性出资3亿元设立另类子公司后,在重度压力测试情景下测算净资本等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是否符合规定。

第五、证监会要求星展证券提供最新向上海证监局备案的公司章程文件。

公开资料显示,星展证券是由新加坡星展集团控股的外资券商,于2020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2021年6月获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和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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