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要闻:证监会明确: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实行注册制 信息披露须境内外“同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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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证监会2月17日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上,明确了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实行注册制。此外,在信息披露方面,一是新增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性要求。二是补充监事、监事会及履行类似职务的个人或者机构对有关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的保证义务。三是按照证券法授权,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定期报告的编制格式和内容。四是将境内外“同步”披露修改为“同时”披露。

附件2:关于《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立法说明.pdf附件1: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pdf

关键词: 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