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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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杭州市人民政府2月3日消息,为加快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分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杭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2号)、《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其中提出,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商发展。鼓励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服务跨境电商企业50家以上且服务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资金申报年度的服务营收同比增幅不低于15%的服务商,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文件全文详见附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关键词: 电子商务 人民政府办公厅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