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两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引导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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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近日印发的《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指导意见》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专精特新”专板优先服务三类企业,包括: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价或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政府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中小企业;以及其他符合专精特新发展要求或具有相应潜力的企业。

策划:马婧妤

记者:梁银妍 李丹

视频制作:安然 王渊

制片:马婧妤 张骄

上证音视频中心出品

关键词: 基金投资 优先服务 投资基金